学生须向所在教学点提出毕业、学位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申请对象:
1.2017年入学(学号17开头),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2.2016年、2015年入学(学号16、15开头),未毕业或未授予学位并已符合相应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工作流程:
1.学生登录南医大继教院新平台核对基础信息(毕业生电子图像已在3月份报送,学位证照片从新平台采集),确保信息准确。学历、学位证书及上报信息直接从新平台采集。
2.学生在新平台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毕业或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3.学生将签字确认的纸质申请表递交至所在教学点审核。
4.各教学点逐一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纸质申请汇总至南医大继教院,并发送毕业、学位汇总Excel名单至学院邮箱。
5.南医大继教院对教学点提交的毕业申请、学位申请进行复审,向教学点反馈结果,并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信息报送至学位评定委员会。
注意事项:
1.教学点汇总纸质申请表、Excel名单至南医大继教院的截止日期为5月10日,纸质申请由专人报送至南医大继教院。5月10日后不接受任何信息的增加、修改,请各教学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资料搜集和报送工作。
2.各教学点应加强对2015、2016年入学未毕业、未授学位学生的情况排查,做到符合条件学生不漏报、不错报,并将不符合学生名单报至威尼斯8040备案;不得报送已毕业或已授予学位学生的相关信息。
3.申请表签名处必须为手写签名,其余手写、电脑输入均可;手写请使用黑色中性笔楷书。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