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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予实

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 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威尼斯8040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1年12月修订)》成人高等教育实施

第二条 成人高等教育 

1中国精神理想

2培养方案中全部考试及相关能较基本

3通过本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水平测试。

第三条 

1

2

3

4、实习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者;

5、在校学习期间,未通过本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水平测试者;

6、结业学生。

第四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学位英语水平测试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

2、医护英语水平考试三/四级METS3/4)成绩合格及以上;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四/五级(PETS3/4/5)成绩合格及以上。

取得以上证书或合格成绩的有效考试时间为入学报到日前3年以内或入学报到日后4.5年(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以内。

第五条 学位申请人在我校学习期间以及学位申请、同行评阅、答辩过程中存在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的,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作出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毕业时,如经过考察,学位申请人确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著,受到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包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江苏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的)一次者,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提出特议报告,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毕业时,有下列情况者暂不申请学士学位:

1、未通过威尼斯8040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水平测试;

2学分

3

学位申请人毕业后2年内(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申请返校参加重修、补修和报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水平测试。考核合格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时间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时间确定。

第七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学位申请人需填报《威尼斯8040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并向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鉴定材料逐个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者作出情况报告,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原则上不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第八条 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2、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3、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作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决定前,听取学位申请人或者学位获得者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 学位申请者对于不受理本人学位申请、不授予本人学士学位的决议或者决定异议的,学位获得者对于撤销其学位的决议或者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和学位申请者或学位获得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学位授予相关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

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诉或者异议之日起九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决定。

提出申诉或异议的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仍不同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 学位申请者

第十一条 2024届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毕业生继续教育学院